在成都怎么把公积金余额提取出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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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月,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了《关于调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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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原文:

http://gk.chengdu.gov.cn/govInfo/detail.action?id=143502&tn=6

通知中明确:

一、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调整

其中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分为:

1、已备案的市场性租赁住房 

租住住房位于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,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、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.16万元,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600元,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4.32万元。

租住住房位于郊区新城的,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元、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.44万元;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,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.88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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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,该套住房每年累计租赁提取总额不超过4.32万元。

2、已备案的政策性租赁住房 

提取金额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。

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:

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、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.2万元,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.4万元。

二、其他事项

职工既可按月、也可按季办理租房提取业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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